项目名称:2020年海河流域环渤海排污许可和环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及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
项目编号:PWXK20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2020年海河流域环渤海排污许可和环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从海河流域和环渤海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取不少于100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和环评制度执行情况评估,企业行业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涉氮重点行业选取。(2)2020年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海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清单,确定需要监测的监测断面,断面采样过程中对现场发现的可能影响断面水质的污染源进行采样,实验室的检测标准方法须优先选择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所列参数检测方法,同时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注:B.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包含本项目监测内容。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6日 09:00至2020年03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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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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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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