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罗湖区宝丰苑敬老院PPP项目
项目编号:0868-2041ZD039F
一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工 0755-22185841;0755-221858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189989179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编号:0868-2041ZD039F2、项目名称:罗湖区宝丰苑敬老院PPP项目3、项目内容:(1)项目实施机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授权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为罗湖区宝丰苑敬老院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深罗发改投【2020】4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2)项目公司组建: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确定中标人,采取ROT运作方式,成立项目公司。为保障项目建设规格和品质,项目公司须确保项目建设成本决(结)算额不得低于磋商投资改造最终报价的95%。(3)项目合作期限:考虑到项目需要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投资,且养老类型项目存在相对较长的培育期,因此项目合作期限定为15年,包括装修改造期及运营期。(4)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只接受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报名,不接受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报名。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PPP项目合同(下称ROT合同)前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实施机构,通知内容应当反映社会资本的所有变化,其中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经营范围、资质、股权结构、办公地址等,社会资本不能自认为对投标没有影响就不通知。客观、全面地向采购人通知变化情况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也能保证后续招标的公平公正。通知应当及时,社会资本须在重大变化发生确定之后的次日通知,以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应对措施,减少损失。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社会资本的重大变化对后续的采购活动会有决定性的影响,且属于对自身响应的变更,应当采用可以追溯的书面形式。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8日 09:00至2020年03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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