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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司2023-2024年度环评专项服务采购项目[JSZB-2023-12740]-比选公告
2023-06-14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司2023-2024年度环评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司2023-2024年度环评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司2023-2024年度环评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SZB-2023-12740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规模及预算金额:各地市预估2023-2024年环评电磁辐射监测站址829基;预算金额不含税:52.53万元,税率:6%,含税:55.68万元。

序号

地市

预计2023年监测站址数

预计2024年监测站址数

1

大庆

95

90

2

哈尔滨

50

50

3

鹤岗

30

30

4

黑河

10

10

5

鸡西

20

10

6

佳木斯

30

35

7

牡丹江

50

50

8

七台河

20

20

9

齐齐哈尔

35

39

10

双鸭山

35

25

11

绥化

15

15

12

伊春

20

15

13

大兴安岭

15

15

总计

425

404

注:上述数量为预估,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应按照不含税单价进行折扣报价,上限折扣为100%,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以%形式体现,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例:80.1%为80%,80.9%为8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否决其参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环评电磁辐射监测服务,辅助地市完成站址电磁辐射的监测工作并提供报告。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2.5合同签订方式:框架+订单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组织: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3.2控股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供货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合同签订及订单时间均应在要求时间内,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检验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模糊不清晰不计入统计。

2)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若有作假,参选人将列入中国铁塔黑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3.5参选人须通过CMA认证(国家级或省级),具备有效的CMA认证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含射频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或者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检测标准(方法)依据:《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1151-2020)、《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5日08时30分2023年06月19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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