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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绩效跟踪评价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19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本级事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预算项目绩效跟踪评价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预算项目绩效跟踪评价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192202_000058-JH001-XM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预算项目绩效跟踪评价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1家公司

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主要包括2019年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行评价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的半年度绩效跟踪两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行评价工作是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18]565号)要求,对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重点支出项目实施部门自评。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40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3-20 09:00至2020-03-26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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