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年手持信号综合测试仪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年手持信号综合测试仪项目、BJCG-HBTTBX230703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年手持信号综合测试仪项目。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家、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6000元/台,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满足全省室分建设需求,特申请为各地市采购手持信号综合测试仪(单终端),要求具备扩展功能,每地市1台,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最高现价不含税单价 (元) |
1 | 手持信号综合测试仪 | 12 | 台 | 26000 |
2.2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或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总金额计算)信号测试类产品销售业绩。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仪器仪表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如参选人非参选产品(手持信号综合测试仪,后同)制造商,须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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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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