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省农担公司担保费等资金项目核查。
2.2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0元。
2.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省农担公司担保费补助等资金项目核查 | 1 | 项 | 280,000.00 |
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财务情况相关说明。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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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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