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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教育局惠水县幸福小学(第七小学)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3-28
惠水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水县幸福小学(第七小学)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水县幸福小学(第七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JZB【2019】-T174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供应商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或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的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证。2.所属期为2019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近期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有效。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00至2020年04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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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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