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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大岭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及配套垃圾箱项目询价公告
2017-07-03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大岭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大岭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及配套垃圾箱项目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706-hzhd053-0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岭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中转站转运车辆及配套垃圾箱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32,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预算资金(元)

交货时间

1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总质量25吨

1

652000.00

652000.00

签订合同起 30 天内完成所有投标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

转运站配套垃圾箱

22m3垃圾箱

 

2

190000.00

380000.00

3

合计

1032000.00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报名的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7 月04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0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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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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