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兰陵县第四中学宿舍管理及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4、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投标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及行贿信用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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