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鄂中大区(武汉)2023年低速充电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鄂中大区(武汉)2023年低速充电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鄂中大区(武汉)2023年低速充电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3-1311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鄂中大区(武汉)2023年低速充电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1.2万个端口的业务拓展、选址、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预算:302.4万元(不含税),327.46万元(含税)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5家,份额如下:
排名 | 份额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区域 |
第1名 | 32.00% | 955080 | 硚口、江汉、东西湖、江岸 |
第2名 | 23.00% | 705600 | 汉阳、汉南、蔡甸 |
第3名 | 19.00% | 579600 | 武昌、青山、高新 |
第4名 | 15.00% | 458640 | 江夏、洪山 |
第5名 | 11.00% | 325080 | 黄陂、新洲 |
合计 | 100% | 3024000 | /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报价折扣100%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2万个端口的业务拓展、选址、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工作。
2.2计划工期:单个端口在接到通知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单个端口上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端口上线
2.3建设地点:武汉市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标准、验收规范,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本次比选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3.5人员要求
满足(1)或(2)均可: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放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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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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