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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09-27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PDI-TT-2023-03295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订单标准:外勤人员1000元标准共计145人;内勤人员800元标准共计246人;新入职员工333元标准2人;

1.6 预算价格:含税价格342466元,不含税价格为303067元,税率暂时按13%考虑,具体按照国家规定税率执行;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

2.2本项目拟采购能够提供产品自选平台购物及物流配送等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具备自选采购平台,可实现采购人员工自选产品并进行下单,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物流配送至指定地点。

2.4供应商自选平台可实现采购人所有员工自主登录,在规定额度内自选商品,进行自主下单。

2.5供应商优先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推荐清单进行产品上架,可以在清单基础上进行增加,但增加的物品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6价格包含内容:订单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货物的包装运输费用、供应商将货物销售给采购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等。

2.7配送要求:员工在平台下单,自订单下发之日起5日内供应商将下单产品配送至指定地点。(全国范围内)。

2.8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供应商须具备自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且具有有效的ICP经营许可证,批准业务范围覆盖电子商务。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供应商的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公司的,视为供应商具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

(15)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28日8:30至2023年10月0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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