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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家庭服务业调查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4-09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家庭服务业调查工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家庭服务业调查工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FR-CS-2020-0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福州市家庭服务业调查工作采购项目数量:1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境内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必须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均可),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至报价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5)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00至2020年04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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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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