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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南方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D1标项目部机制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11-15

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D1标项目部机制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编号:POWERCHINA-0104010-230204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D1标项目部机制砂采购需要,我公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项目概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建设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设计引水流量110立方米每秒,工程等别为I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

施工D1标范围为湛江分干线鹤合段,工程最大取水规模:Q=26m3/s,187万t/d,多年平均年取水量6.6亿m³。

鹤合段工程由鹤地取水口、引水隧洞、廉江泵站、高位水池、合流水库进库闸和输水管道等组成,线路总长55.856km。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制砂

0-5mm中砂

500

2#拌合站

2

机制砂

0-5mm中砂

500

3#拌合站

3

机制砂

0-5mm中砂

3200

桩号30-55公里

合计

 

 

4200

 

备注:

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供应材料生产厂家名称及相关资料,该厂家必须有生产上述合格产品的生产线及生产能力,且经采购人考察通过,方可进入报价评审,对考察不合格供应商,进行合格供应商库拉黑处理,一年内不能参与采购人公司投标。

3、合同签订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厂家加盖公章质量承诺书及至少两年内产品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承诺书,提供代理商资料视为未提供。

三、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和售后服务费等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3年11月-2024年06月,按招标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3、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D1标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必须满足下述质量要求,若不能满足,对所供应材料不予结算,且未按要求时间延迟供应合格材料按2000元/天计算罚款,超过5天,合同终止,除罚款外,供货方赔偿违约金3万元。

1.质量要求:严格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标准。

2.砂表面含水率控制在6%以内,并保持稳定,必要时应采取加速脱水措施,超出部分进行扣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3.细骨料的品质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在 2.4-2.8内。

4.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3%,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1%。

5.不得采用具有碱活性材料。

细骨料的其他品质要求应符合下表5.3.5的规定。

4.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砂石料是经严格检验完全满足规范、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所有有关质量要求。

4.2、如果乙方发现该材料质量缺陷,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4.3、质保6个月。对因砂石料自身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的,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对修复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按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4.4、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砂石料开采及生产销售等国家要求的合法手续。

5.2、响应人为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3、响应人应具有砂石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的本物资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在50万元以上;应具有该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3%或者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月2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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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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