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梅州市梅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梅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7-07-05

  受梅州市梅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WYCJ001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包组一:厨房设备采购;包组二:体育用品;包组三:窗帘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包组一: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包组二: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包组三: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13974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