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饮用水集中询价采购项目(标包1至标包2)询价公告
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饮用水集中询价采购项目(标包1至标包2)(采购项目编号:GDCCS-2024-YYS /采购代理项目编号:ZJZB-2024-10695),已由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人为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供货地点:广东省辖区内。
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预算金额:约340万元(含税,税率13%)。本项目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报价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1.4.采购范围: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瓶(桶)装饮用水,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取2个成交人负责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的瓶(桶)装饮用水的供货。
1.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按品牌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鼎湖山泉,标包2:农夫山泉。每个标包的成交人数量为1个,供应商可选择任意标包参与报价,但只可成交1个标包,即兼投不兼中。
1.6.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及数量情况如下:
标包1:鼎湖山泉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包装规格 | 计量单位 | 2年预计需求量 |
1 | 桶装水 | 鼎湖山泉 | 18.9L/桶左右大桶装(按产品实际规格) | 桶 | 96000 |
2 | 支装水 | 365ml/支左右小支装(按产品实际规格) | 箱(24支) | 21000 |
标包2:农夫山泉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包装规格 | 计量单位 | 2年预计需求量 |
1 | 桶装水 | 农夫山泉 | 19L/桶左右大桶装(按产品实际规格) | 桶 | 64000 |
2 | 支装水 | 380ml/支左右小支装(按产品实际规格) | 箱(24支) | 21000 |
说明: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的采购订单为准。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标包1: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截屏打印件。
2)报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如为新注册的报价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税审报告。
报价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 “鼎湖山泉”品牌瓶(桶)装饮用水项目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
注:按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体现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发票或有合作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或合作方出具合同已发生金额的有效证明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文件(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否则无效),原件备查。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报价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报价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鼎湖山泉”)出具的代理商/经销商证明(授权)书。
注:制造商及代理商/经销商均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标包2:
3
4
2.1 资质条件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截屏打印件。
2)报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
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如为新注册的报价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税审报告。
2.3 业绩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 “农夫山泉”品牌瓶(桶)装饮用水项目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
注:按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体现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发票或有合作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或合作方出具合同已发生金额的有效证明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文件(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否则无效),原件备查。
2.4 报价人不得存在情形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报价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5 是否接受代理商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报价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农夫山泉”)出具的代理商/经销商证明(授权)书。
注:制造商及代理商/经销商均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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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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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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