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8年片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施工第三项目经理部三标段第一项目部位于航空港实验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以南区域,四至范围:西至新港十一路,北至南水北调渠以南,南至会展路,东至韦三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含雨、污水、再生水)、电力土建排管(含景观照明)、通信管道、道路绿化(含绿化灌溉)、桥涵、隧道、水系等基础设施。
二、询比价范围1、询比价范围:一分局郑州航空港三标段第一项目部所需苗木,并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为公开询比价,中标后按照中标单价签订供货合同。
2、本次采购数量: 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苗木 | 详见报价明细 | 棵 | 1292 |
合计 |
| 棵 | 1292 | |
3、交货时间:以执行时间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本次询价报价按照要求送至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王乡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郑州航空港三标段第一项目部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详见询价函。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报价响应人应具有销售相应合同并且单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报价响应人具有经营销售建筑材料的资质证件资料。
5、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四、报价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3月7日15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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