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绵阳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04-08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绵阳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40129

包件号:240129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用于绵阳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部。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水公司,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部,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玉龙院村1-5 社、永兴镇松山寺村1-2 组。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配套路网、街头公园及土地整理,其中安置房共计6栋,建筑面积为113606.34m2;配套路网包括市政道路9条、便道3条,长度合计为6513m,道路面积117729m2;街头公园共计13块,面积为42928.24m2;土地整理1100亩。

1.1.2交货地点: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玉龙院村1-5 社、永兴镇松山寺村1-2 组。项目东邻货运通道南段、南邻绵兴路和草溪河、西邻师院东路(新区2 号干道)、北邻绵广高速,道路状况良好,货车可正常通行。
1.2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执行标准

备注

1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4%

4200

2024年4月下旬至工程结束(具体以工程需求时间为准)

JTG/TF20-2015

 

2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5%

4100

 

合计

 

8300

 

 

 


说明:1.2.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2.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1.2.3. 本次投标同时接受3%和13%两种税率,投标税率统一按照13%进行评审。

1.2.4.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2.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3报价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厂家与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2.6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1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失信黑名单。

2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6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7

被列入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120天。

4、验收方式:

4.1验收方式:数量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量结算,货物到场后以到场实际压实方计量。到场产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质量要求。

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送至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2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4.3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5、合同结算

5.1合同签订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支付至95%,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卖方。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6.1.1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1827469M

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028-8173708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5100142620805085547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买方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预付款,卖方制作加工完成后由买方组织人员到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部实际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结算金额的40%,货物到场安装完成后买方验收合格,再支付货款的2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物到场安装完成至该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止,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4月1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平台网站()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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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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