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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遂宁经开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04-19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5065

(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遂宁经开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40174

包件号:240174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沥青混凝土,用于遂宁经开区项目施工。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水公司,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遂宁经开区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1.1.2交货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唐家渡以北防洪堤工程各工点。

1.2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执行标准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AC-13

1621

计划使用时间为2024年4月至合同执行结束(预计2024年5月),按项目要求分批送货。买方卸货。

详见《技术规范》

 

2

粘层油

PC-3

36020

详见《技术规范》

 

3

抗裂贴

 

4697

详见《技术规范》

 


说明:1.2.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2.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1.2.3.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

2.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效期范围内的经销商资格证明。允许品牌范围内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询价,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但承诺品牌必须与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更换生产厂家品牌。

2.3业绩要求:询价响应人应具自身签订的有类似工程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厂家与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2.6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1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失信黑名单。

2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6

被列入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120天。

4、验收方式:

4.1验收方式:货物到场后以现场压实方收方验收,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遵循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送至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求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4.2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4.3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5、合同结算

5.1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从最后一批次货物交货后28d强度验收合格起计算,质保期满后1月内无息支付。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6.1.1开票信息

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510124206963865H

公 司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灌东路349号

基本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51001837108051500493

联系电话:028-8265082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从最后一批次货物交货后28d强度验收合格起计算,质保期满后1月内无息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4月2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平台网站()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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