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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武汉市蔡甸区沉湖湿地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HBXT-2024-11188]-比选公告
2024-04-2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武汉市蔡甸区沉湖湿地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武汉市蔡甸区沉湖湿地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武汉市蔡甸区沉湖湿地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118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本项目提供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不含施工)、资源数据库及大屏展示系统。

项目预算:不含税79.715万元,含税90.08万元(税率按13%测算)。

服务期限:1年。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验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标包1

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不含施工)

不含税66.44万元,含税75.08万元

标包2

资源数据库及大屏展示系统

不含税13.275万元,含税15.00万元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标包中选人1家,份额100%。同一参选人最多可中选一个标包。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1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664396.00元,标包2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为13275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视频监控设备及服务(不含施工)、资源数据库及大屏展示系统。

标包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标包一

1

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

3

2

球型鹰眼摄像机

1

3

球型鹰眼摄像机支架

1

4

热成像球型摄像机

1

5

热成像球型摄像机支架

1

6

AI多摄系列网络摄像机(枪机)

10

7

AI多摄系列网络摄像机(枪机)支架

10

8

网络监控一体机

1

9

视频云智能分析F系列(AI服务器)

1

10

AR实景模块

1

11

物联感知底座

1

标包二

1

资源数据库

1

2

大屏展示系统

1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2.3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本次比选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8)本项目标包1参选产品接受代理商应答,若参选人为代理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球型鹰眼摄像机、热成像球型摄像机、网络摄像机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参选承担连带责任;

②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业绩要求

参选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3.4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 

3.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放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4月291800分至20245712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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