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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及验收服务项目公告
2024-07-01

比选公告

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及验收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及验收服务(项目名称),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核〔20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500116-04-01-794208,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至双福街道。

2.2项目概括:高石坎至双岛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铺设 DN1200输水管道约6860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及验收服务,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含报告表编制、上报、评审、配合报批)直至通过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相关批复或批准文件;项目建成后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得有权限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证明。注: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以报告表的形式进行报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备案之日止。其中,2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按审查意见及时完成报告表修改,向主管部门报批; 15日历天内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批准文件;协助比选人组织召开验收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方案编制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2个县、区级及以上水利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3月-2024年5月在投标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4 年7月 1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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