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人项目编号:TZGS-2024-B011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Z-17-04D-2024-D-E14600,采购人为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采购人拟采购1家供应商建立安全检查平台二期建设,在一期已实现检查任务派单、现场隐患录入、体系文件在线检索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补充其他内容,如实现与SMART系统数据互联等,在投资系统进行推广试用,补齐安全生产检查系统功能短板,助力安全平稳高质量发展。具体需求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实施、培训等工作。
(3)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1.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48.3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应答文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响应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签署的单个合同金额≥25万元(含税)的与企业合作过涉及软件开发服务的同类项目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软件相关建设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负责人要求:响应人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整体进展包括项目信息收集、项目进度跟进,项目问题协调等,需提供《团队成员组成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近三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
2.4其他要求: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响应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会同义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么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目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应答的其他情形。
本资格项响应人应提供应答信誉承诺函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应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15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30分。
4.2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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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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