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二分局易门县扒河灌区项目减水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07-29
询比价公告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减水剂一批,本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十街乡马头片区岔河连通工程引水灌溉工程、龙泉大谷厂水库与合作水库龙泉灌区灌溉工程、田间输配水工程,管道全长159.02km。其中龙泉大谷厂水库与合作水库龙泉灌区灌溉工程27.64km,主管管径为DN800~DN2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新建1座200m³调节水池;十街乡马头片区岔河连通工程引水灌溉工程20.31km,主管管径为DN700~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其余管道选用涂塑复合钢管(SP),管径为DN150-DN125,新建1座1000m³调节水池,翻修1座马头西调节水池;田间输配水工程111.07km。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减水剂生产销售营业范围。提供减水剂标的物中任一规格2021年5月至今的国家授权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份。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所代理生产厂家需满足招标文件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减水剂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5月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投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据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一个代理商不能代表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招标。

8、本次招标对招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减水剂

减水率≧25,固含量≧7%,

PH值6-7

105

2024年7月至2026年12月

易门扒河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注:本次公开招标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公开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询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中标人确定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1、交货时间:2024年7月至2026年12月,根据买方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完成交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另行约定,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2、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易门扒河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点验为准。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遇设计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设计标准为准。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 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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