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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叉车和蓄电池防爆牵引车二次采购-询价公告(第1、2包)
2024-08-06

 询价公告(第1、2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动叉车和蓄电池防爆牵引车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JZAM-W4001

三、项目概况:为采购2台3.5吨电动叉车预算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为采购2台10吨蓄电池防爆牵引车预算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选定1至2家中标供应商将中标产品交付至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载、调试、维保等工作。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军队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9日(10:00-13:30-16:00-20: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平台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提供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未开展业务单位提供零纳税证明);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

5.所有供应商报名参加栽部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管理信息系统(18.64.254.72)/(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分别按照标包售价200元/份,平台使用费4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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