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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污水处理厂暂存污泥产生二次转运项目项目公告
2024-08-09

涪陵污水处理厂暂存污泥产生二次转运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暂存污泥产生二次转运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采用人工及机具配合的方式将污泥(暂定1600吨)转运至暂存点,并设置围栏进行存放;接比选人通知后再将暂存污泥用人工及机具配合的方式进行装车,由于污泥转运处置的不确定因数,转运作业存在不连续性,直至暂存污泥转运处置完为止。2.2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3服务要求:

2.3.1自行装车、卸货(包括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2.3.2转运过程不得撒漏滴冒;2.3.2满足比选人24小时连续运泥的需要,接到比选人通知后30分钟内作业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和作业人员必须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装车;2.3.4污泥运输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2.3.5运输地点:按照比选人要求,将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运送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地点:污泥暂存仓库及比选人指点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1自行装车、卸货(包括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

3.2.2转运过程不得撒漏滴冒;

3.2.3满足比选人24小时连续运输的需要,接到比选人通知后30分钟内作业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和作业人员必须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装车;

3.2.4污泥运输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3.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5-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8月9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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