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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梅山生活区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0-05-17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梅山生活区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0-0924 ,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采购内容:梅山生活区充电桩设备及安装。本次需要800端口左右可以满足现有电动车的使用,现需采购800端口(400组)。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值,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订并履行合同,按实际需求下订单,合同履行期间,中选人的中选份额使用完毕即退出服务序列。

采购规模:预估预算20.8万元。

地点:南京。

质保期为3年。

工期:采购人下单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成。

合同期:合同期1年。

标包设置:不划分标包。

中选人数量、份额划分:中选人为1人,份额为100%。

最高限价:520元/组(双插口,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应答即被否决。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应答即被否决。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应答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核查。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责令停业、破产;被取消或暂停应答资格;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至应答截止日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述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定)。须提供承诺函,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应答或者中选资格。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应答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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