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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电移动2024年线上渠道运营支撑采购项目[ZJZB-2024-18088]-比选公告
2024-09-03

中广电移动2024年线上渠道运营支撑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广电移动2024年线上渠道运营支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18088),采购人为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提升中广电移动线上渠道的销售和服务能力,保障中广电移动自营线上渠道各触点的运营工作和合作渠道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1.2采购内容

拟选择一家第三方运营支撑公司,提供中国广电自营线上渠道的运营支撑、总部签约社会代理商合作支撑、省网公司协同支撑、信息安全源头治理支持、二线服务处理支撑、终端产品支撑等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为期一年止。服务地点:北京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83.2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1.2参选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两种资料之一:

a)一般纳税人证明(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显示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b)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任意一张曾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涉及提供电商运营、线上渠道运营支撑、直播服务、线上营销服务的业绩。

须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页(如有)、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的部分,框架协议还须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部分发票或结算单),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财产被冻结的且影响项目履约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参选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参选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中国广电(指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93日至202499日,每日90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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