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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莆田国际商业渠道欧洲5国境外清派供应商采购项目[FJZT-2024-11420]-谈判公告
2024-09-13
附:《谈判项目一览表》

谈判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合同期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金额(含税)

谈判保证金

备注

1

莆田国际商业渠道欧洲5国境外清派供应商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见下表1

1500万元

12000元

 

报价要求:

①本次采购项目报价按单价报价,报价超出最高单价限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②报价应包含清关费和派送费。

③派送费含燃油附加费。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指定地点


注: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后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1:最高限价表

国家

重量段

最高限价(含税)

(元/件)

(元/KG)

英国

0-3kg

15

19

法国

0-3kg

17

17

德国

0-3kg

20

12

意大利

0-3kg

23

19

西班牙

0-3kg

12

2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莆田国际商业渠道欧洲5国境外清派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本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对莆田国际商业渠道欧洲5国境外清派供应商采购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ZT-2024-11420;

2、项目名称:莆田国际商业渠道欧洲5国境外清派供应商采购项目

3、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能够提供全省供货和技术支撑。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截止日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

10)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14)供应商处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A.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B.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C.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报价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D.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15)供应商应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商业渠道境外服务入围供应商(共54家)(需提供入围协议复印件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提供期限:2024年9月1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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