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一分局西昌.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4-09-16

 


( 以PDF 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部

水泥(袋装)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文件

 

 

询比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001-240161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计划采购一批水泥(袋装),用于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施工。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比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比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普格县东北方向,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N27°28'00.6619",E102°44'48.7940",场区内土地主要为牧草地、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场区内暂无居民点。场址海拔高程1900m~3600m,场址中心距离G248道直线距离约20km,通过现有村道及风电场道路可到达场址,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建设光伏电站容量为210MW(AC),259.6776MWp(DC),容配比(直流/交流)为1.24,共设计68个子方阵,其中3500kVA子方阵1个、3200kVA子方阵61个、2500kVA子方阵3个、1600kVA子方阵1个、1250kVA子方阵1个、1000kVA子方阵1个;采用9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

1.1.2交货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光伏施工现场。

1.1.3交货时间

2024年09月至工程结束

1.2采购内容:水泥(袋装):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水泥(袋装)

P042.5

1000

 

合计

 

 

 


 

说明:1.2.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2.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1.2.3. 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2.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厂家与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验收方式:理计验收。遵循国标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货物到场后,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2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4.3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6.1.1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1827469M

地址、电话: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028-8173708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5100142620805085547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采购方在收到当月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货款的65%,剩余30%支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采购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供应方。

6.3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12个月,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 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比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9月18日下午16时(北 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 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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