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宁波铁塔综合生产用房装修工程项目(暖通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编号:CITCC-ZJ20ZT0202029),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空调系统设备一批,主要为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包括室外机、室内机、空调及新风系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配套辅件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拆除利旧改造费、设计费、检验费、安装费(至验收合格之前)、调试费、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交货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货交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进场时间以比选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
1.5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5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102,065.45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相应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1.4参选人必须为参选产品(空调)品牌的制造商或该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该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参选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如同时出现2家及以上同一空调产品品牌的参选人,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的;
(6) 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空调主设备(包含室内机、室外机、压缩机)应满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认证范围内的空调主设备须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3.3参选产品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关键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标识★的条款。
2.3.4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产品室外机必须为全直流变频涡旋式系列,推荐品牌及系列如下:大金(VRV Intelligent系列)、三菱重工(KXZ系列)、三菱电机(CITY MULTI YPKC系列),欢迎其它同档次或更高档次品牌参与。若所参选设备非推荐品牌系列须提供以下同档次证明文件:①拟参选设备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证明文件,不接受压缩机OEM委托生产。(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压缩机自主研发制造商承诺书原件);②提供拟投设备8HP、10HP、12HP、14HP、16HP室外机CQC检测报告,需包含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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