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证券2024年信息技术应用中间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邮证券2024年信息技术应用中间件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邮证券2024年信息技术应用中间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0SCCZAJ40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采购内容:信创中间件2年场地授权(2年内不限制使用套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应为拟报价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产品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190万元。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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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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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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