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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0年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变更)[变更公告]
2020-05-28

中国铁塔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0年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变更)

变更内容:增加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合同自动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单位下发同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且明确要求终止本项目执行时为止。

变更后公告内容如下:

中国铁塔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0年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BYNETT2020-06),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就中国铁塔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0年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中国铁塔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拟租赁一辆2019款商务版帕萨特(自动)黑色轿车作为公司保障用车,租赁公司所提供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在1.4T、新车市面价格在18万元以内,车辆已使用不超过2年,公里数不超过20000公里,车况良好,车辆具备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司乘人员险不少于5位,车损险、交强险等。采购预算19.467万元(含税)。

供货周期:合同签署后5日内交付租赁车辆。

合同期限: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合同自动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单位下发同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且明确要求终止本项目执行时为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94670.00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

2.3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2.4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5应答人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以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车辆租赁服务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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