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CSTT-BX-2020-015)进行采购工作,本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长沙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充电桩安装、电力引入、充电桩相关的软件配套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根据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业务需求量测算,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82.33万元(不含税),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4采购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划分2个采购份额,共选取2名中选人,具体份额划分为:
序号 | 份额划分 | 排名 | 中选份额 | 不含税预算 |
1 | 份额一 | 第一名 | 67% | 55.16万元 |
2 | 份额二 | 第二名 | 33% | 27.17万元 |
合计 | 100% | 82.33万元 |
1.5采购上限价:本项目应答人在不含税基准价表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折扣报价不能超过最高应答限价100%,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将被否决。例如:某单位报价100.1%,则做否决处理。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就本类项目启动集中采购或认证结束且各省地市州分公司实行在线订单采购的时点自然终止,合同金额按实结算。
1.7供货期:从收到采购人订单之日起不多于3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完成,否则将否决其应答。
1.8质保期:自各订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36个月,否则将否决其应答。
2.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2应答人至少派出1名持有合法有效低压电工证的人员,须提供2020年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其中1个月社保及身份证明文件。
2.3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信誉良好,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自2017年3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4应答人必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应答人须具有主管机构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报价要求
应答人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答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报价做出任何修改。
4.获取比选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答人,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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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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