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宽府路九台路公益广告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宽府路九台路公益广告项目
项目编号:DJZB201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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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宽府路九台路公益广告项目
2.2招标范围:街角大型展板、单体中型展板、小型展板等(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周期:按合同约定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项目地点:宽府路九台路
2.6采购预算:¥51.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报名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5投标人近年企业信誉良好。(报名时提供承诺书原件)3.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报名时提供承诺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投标报名期间内,否则无效。包含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3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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