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环保监测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2委托服务时间为12个月。
2.4服务地点:本次实施监测服务的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芋荷湾村平桥村民小组158号(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3.3比选申请人须被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纳入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3.4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比选申请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8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__4__月__9__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比选申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比选申请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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