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江东厂一期曝气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涪陵江东厂一期曝气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8.0万立方米/日,设计倒置A?/O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机+微孔曝气盘底部曝气,生化池底部共安装φ215管式曝气器8988个,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管式曝气系统距今已运行约12年,效能下降,现计划对该厂管式曝气系统实施更新改造。2.2 比选范围:全新货物供货及施工等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一期生化池指定部位的旧曝气设施,垃圾外运合法处理,全新曝气器的供货(制造,含随机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配件价格清单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图纸内容与清单项不一致的,以项目清单为准。2.3 服务地点: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2.4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2.6合同的签订:中标人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5年 6 月 12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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