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东置业蒙东区域食材项目供应商库资格预审公告
2025-07-28

山东置业蒙东区域食材项目供应商库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资格预审项目名称为:山东置业蒙东区域食材项目供应商库,项目编号为:TC25080DP,委托人为国能山东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申请人必须对该标段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服务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置业蒙东风电项目部(国投蒙东通辽后勤服务组)所管辖的所属各食堂。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提供食品等供应服务的综合性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入围名单,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4家。名单确定后,按照委托人实际需求,开展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包含水果蔬菜、肉蛋禽、粮油干杂、奶制品、冻货鲜活水产类等全品类食材)。入围供应商分别与国能山东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详见第六章),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合格入围供应商有效期为1年。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合同文本后期在不违反实质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在合同谈判环节根据双方对接实际情况,修改细化完善。

2.1.2采购范围:蒙东风电项目部(国投蒙东通辽后勤服务组)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为99.86万元;

2.1.3服务期限:1年,当供应商的服务品质、食材质量、配送时效等考核不合格时,将提前终止。

2.1.4服务(交货)地点:

委托人指定的配送区域:1.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华路与青龙山大街交叉口西北方向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2.实际交货地点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实际配送频率及数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有减少的情况。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工作日每天进行配送,上午8:30 前到货验收。

具体配送范围后期可以根据委托人业务需要增加或减少,以实际订单地址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货源、市场价格、配送、人工成本等因素,审慎考量是否具备业务承接能力。

2.1.5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本项目重要提示:

(1)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国投蒙东风电项目部所服务业主单位后勤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如因服务业主撤回委托不再交于山东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本项目成交合同将发生终止的风险,委托人有权提前30天履行提前通知告知申请人义务,解除此项合同,但不承担申请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请申请人审慎响应,一旦响应默认为接受本提示。申请人应遵守双方合同权利义务规定,遵守供应商考评制度,委托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申请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2)入围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在和委托人签约后,原则上须定期响应国投蒙东风电项目部(国投蒙东通辽后勤服务组)组织的定期询价活动并报价,如供应商累计两次不参与报价,委托人将给予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不参与,取消供应商库入围资格。如供应商库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委托人将启动供应商库补库工作。

(3)第一阶段供应商入围后,委托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每家入围供应商签约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整体年度预算总额,入围供应商共用合同总额(不代表、不承诺为实际发生额度),第二阶段根据分期报价比价,由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送货,委托人与实际送货供应商结算,合同期内以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情况下,以委托人实际订单金额为准。本项目食材价格、定价周期均以委托人服务的业主单位为主导。供应商不能按合同送货时间、质量等要求履约送货导致其被退库时,不予退还成交服务费。

(4)合同双方以合同执行时间或签约金额为限,合同时间到期或合同金额提前用完,合同自动终止。

(5)供应商入围后如弃标,委托人有权扣除申请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并给予失信行为处置。供应商库内定期询价阶段,不得恶意低价谋取成交、不得通过降低送货品质恶意履约,否则委托人将根据考评细则给予警告、扣除履约保证金、退库、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6)供应商入围后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或者合作,损害委托人利益,如发现串通报价的情况,委托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给予失信处置。

(7)委托人对货源的新鲜度及存储能力要求比较高,有意向申请人需进行充分详细的实地踏勘调研。供应商如因未了解现场,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解除合同,委托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纳入失信处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

2022年7月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开始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食品原材料合同(包含水果、蔬菜、肉、蛋、禽、粮、油、干杂、奶制品、冻货、鲜活水产类中至少2项)业绩2份,业绩所在地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区县内。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须补充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

【4】信誉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7】设备要求:

申请人服务本项目配送车辆须具备至少1辆厢式货车或冷藏车(冷藏车不限车型),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车辆行驶证上的检验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且提供相关照片,行驶证不显示检验有效期的要提供情况说明。租赁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和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承租人必须为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车辆行驶证上的检验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且提供相关照片,行驶证不显示检验有效期的要提供情况说明。

【8】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区县内,不少于200㎡的仓库分拣场所1处(仓库分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仓库分拣场所为租赁的承租人必须为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场所的还需提供同一地址连续1年以上场所租赁合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按以下规则开展工作(N为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1)N>4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4名为入围供应商。

(2)N=3或者4时,不用量化打分,通过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入围。

(3)N<3时,资格预审失败,委托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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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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