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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通建2025年上海启馨口罩恢复执行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10-11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通建2025年上海启馨口罩恢复执行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2025-2001),比选人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购买法律服务,依法处理我公司与某公司等合同纠纷恢复执行事项(执行标的额为15056297.57元人民币)。由于原执行案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为防止执行僵局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现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恢复执行、代理诉讼(如有)、法律咨询等工作,帮助我公司公平公正合理解决问题,最大化维护我公司利益,尽可能足额追回涉案款项。
1.1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恢复执行事项处理完毕为止。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为基础费3万/笔(含税)+风险代理费为追回涉案款项的8%(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在与中国通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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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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