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产品鉴别成果推广应用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卷烟产品鉴别成果推广应用服务项目已经立项,项目预算资金已经获得批复,根据相关程序,此项采购拟通过询价的方式进行,特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卷烟产品鉴别成果推广应用服务项目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卷烟鉴别商标纸图像采集、卷烟商标纸图像基础信息的验证与标注等服务内容。
3、采购内容
3.1主要内容:①利用采集终端设备和远程鉴别系统在河南、浙江等全国10个地区机构中开展图像的规范采集、验证、数据上传;②提出采集终端设备(小盒专用)的设计方案。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3.3最高限价:50万元
4、参加此次询价的供应商需具备的资质和要求:
4.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
4.2授权代表参加询价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在询价前查询打印】。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代理机构在询价前查询打印】。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竞谈项目的,将拒绝其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由代理机构在询价前查询打印】。
以上第(1)、(2)、(5)条查询,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查询结果为准。
4.5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
5.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