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5年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站址服务采购,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5-D-F-E35840),比选人为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项目预算:101.6518万元(含税),实施地域:深圳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 采购内容:2025年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站址服务采购,采用以租代建方式租赁在小南山公园2根25米景观杆塔、月亮湾公园1根25米景观杆塔;深圳湾公园西段4根杆塔;翠竹园、招北、花果山等20根6米小微站监控杆;深圳湾公园14根6米小微站监控杆。服务内容包括:(1)乙方出租杆给甲方作为基站,并提供基站设备安装,电力提供,协助光缆(含管道)铺设开通,并提供后期基站维护。(2)甲方将上述物业用于以下用途:1)设置无线基站;2)放置电信设备;3)在杆上设立天线以及引入馈线光缆等;4)根据需要在物业内部进行防雷作业并部署相关设备;5)设置通信网络运行所需的其他设施。
(2) 服务期: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1.6518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1.1 财务指标:不要求。
1.1.2 业绩要求:具备近1年(2024年12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指无线基站建设或基站站址租赁或基站站址综合服务类相关经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订单为依据,该框架合同金额以提供的订单金额合计值计;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1.1 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无线网络建设类或维护类的项目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以上条款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1.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4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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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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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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