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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四楼综合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12-30
项目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关于主四楼综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5-D-F-E32541C01),比选人为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估算金额

(含税)/万元

建设地点

关于主四楼综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

29.30

深圳市

(1)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

(2)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关于主四楼综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本工程为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核心工作内容包括:安装29个标准服务器机柜、1个配电列头柜、18个PDU(电源分配单元),以及敷设三类电缆——低压配电房至列头柜的主供电缆、列头柜至18个PDU 的分支电缆、PDU至机柜设备的配套线缆。项目旨在提升数据中心供电稳定性与设备承载能力,满足新增IT设备的用电需求,同时保障改造期间现有数据中心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29.3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总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财务指标:本项目不要求。

2.1.4 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指机柜采购及安装类的施工业绩)。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上述证书、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或有效劳动合同。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电气工程师1名,特种作业人员1名(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以及普工4名,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或有效劳动合同。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4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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