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峰假日酒店大厦直燃机房设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25G230408)
本招标项目为长峰假日酒店大厦直燃机房设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人为长峰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峰假日酒店大厦直燃机房设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峰假日酒店大厦直燃机房设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1.2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6号。
1.3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的全部工作内容,同时含相关建筑及装饰的拆除与恢复、所需施工机械进出场等全部工作内容。新装设备须与原自控系统兼容,不限于画面、远程监视及替换启动等。
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 财务要求:应提交投标企业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等。
2.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年业绩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体现合同范围、金额、签订时间)、盖章页等。
2.5 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9:00至2026年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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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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