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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13083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防爆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01-12
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防爆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防爆电气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3083),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乙方指派具备相应防爆电气设备检测、安装、维护资质的专业人员,依据《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设计、选型、安装规范》(GB3836.15)、《爆炸性环境 第16部分:电气装置检查与维护规范》(GB3836.16)、《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基于甲方提供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测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所载明的设备范围,对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所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专业检测。双方确认,前述清单为确定检测范围的基础,实际需检测的设备范围及数量以项目现场安装实施的防爆电气设备为准,并可在此清单数量基础上存在不超过10%的合理浮动。 乙方应针对其检测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出具合法、有效且可作为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正式检测报告。 (2)在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开始前,乙方应组织对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人员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进行安装专项培训,培训须遵循“样板先行”原则,即先指导施工单位完成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样板制作,再进行其他后续指导安装,以确保安装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对于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标准规范的防爆电气设备,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详尽的解决方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确保其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检测、培训人员均同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防爆电气作业)及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的能力认定或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且乙方自身或为乙方授权的检测机构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认证能力范围须明确涵盖《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等相关标准,能够对项目现场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爆接线盒、配电箱、灯具、摄像头等)进行检测。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提供2个与本次所投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所供服务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   (4)企业信用: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5)相关承诺要求:①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③投标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④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6)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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