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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130062026-2027年度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便携式密度计(国产)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01-13

2026-2027年度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密度计(国产)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信息平台编号: JCG1100005013013006001001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密度计国产框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定标原则

(一) 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采购人拟选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便携式密度计(国产采购提供供货服务,服务期24个月。采购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的最低供货份额。

1)框架采购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入围后发布入围通知书;第二阶段:由各成员企业(使用单位)发供货通知,并签订合同。

2)服务期内,对于单批次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不含)以内的,适用本框架采购结果;采购金额超过200万(含)的,不适用本框架招标结果。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将采购便携式密度计(国产请各供应商编制供货清单,列出本单位所产类似型号的便携式密度计的规格、型号、参数及报价该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货物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货物清单仅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名称

便携式密度计

国产

便携式密度计

国产

便携式密度计

国产

结构形式

量杯式

手摇式

手持吸入式

密度测量范围
(㎏/m3)

775~830

20℃)

775~830(20℃)

775~830(20℃)

动力粘度
mm2/s

1.25~8.0

1.25~8.0

1.25~8.0

测量介质

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

环境温度(℃)

-40~60℃

-40~60℃

-10~60℃

测量准确度
(密度、g/cm3)

±0.0003*

±0.0003*

±0.0005*

测量分辨率
(密度、g/cm3)

0.0001*

0.0001*

0.0001*

测量准确度(温度、℃)

±0.1*

±0.1*

±0.1*

测量分辨率(温度、℃)

0.01*

0.01*

0.01*

测量结果保存数量

1000*

1000*

1000*

电源

充电式/电池

充电式/电池

充电式/电池

输出指示表

带就地显示、背光

带就地显示、背光

带就地显示、背光

防护等级 

IP67

IP65

IP67

防爆等级

Ex ib IIB T4 Ga

Ex ib IIB T4 Ga

Ex ib IIB T4 Ga

温度补偿

自动

自动

自动

测量时间

30S

30S

30S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发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保期

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发布入围通知书之日起2年。

(六)定标原则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2位的供应商为入围候选签约人,确定排名前1位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入围签约人。

、供货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报价,但必须出具制造商对于该类产品的授权书或长期供货协议。有效期应涵盖本次框架采购的有效期。

(三)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四)供货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1个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括能体现出合同名称、采购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合同金额等信息的关键页和盖章页。(业绩资料的真实性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

(五)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披露行政处罚(信用中国-信用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网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络截图)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网络截图)。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违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①无行贿犯罪检索下列关键词: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裁判日期:近五年(20211月1日至今)。当事人:投标人公司名称。②串通投标犯罪检索下列关键词:案由:刑事案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裁判日期:近五年(20211月1日至今)。当事人:投标人公司名称。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截图)

(六)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七)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八)近一年(20251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九)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供应商必须是响应本次采购,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与报价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线上注册/登录:凡有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上述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系统(http://zc.cnaf.com/)进行注册/登录,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59890448获取支持。

(二)请于2026113日至20261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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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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