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服务中心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服务中心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服务中心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26]N0023;
2.3采购范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服务中心主副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4入围单位数量:3家;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以采购人实际下发的采购清单供货日期为准;
2.7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比: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果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具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出具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询比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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