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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6-01-16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61013

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采购人: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 最高限价:总价49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采购及安装1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具体内容、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制作发货运输到厂(具体签订时间和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地点: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止具有至少3项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则不予认可。

(2)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承诺信誉不存在以下情况:

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响应将被否决。

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询比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响应将被否决。

③供应商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19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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