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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2026年库站生产设备配件供应及维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6-01-19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T-ZB00009-202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2026年库站生产设备配件供应及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2026年库站生产设备配件供应及维修,入围两家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库站生产设备配件供应及维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检维修承包商或上级公司工程、维修序列入围承包商。(提供证明文件)

(3)供应商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扫描件)

(二)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三)人员要求: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五)商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20日9:00到2026年1月2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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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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