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大旺)食堂装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园(大旺)食堂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692-2620Z211031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本次工程项目装修面积共约248平方米,包括厨房和餐厅局部的装修施工、水电安装、消防改造、通风排烟等工程(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服务地点:肇庆市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14栋2楼。
工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后60天内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中标人在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施工、水电安装等全部工程,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承揽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包干(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装修施工图、材料表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人工、包设备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夜间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总价不变)。合同总价在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如因设计内容调整或工程变动等导致的费用调整,均需事前办理有效书面材料才能实施。
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人民币81.11万元,企业自筹,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报价人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3.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在平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门户网站 (https://www.gdxh.com.cn/)、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发布。
3.1 有兴趣的报价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报价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采购文件。
3.2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27日00时00分起至 2026年2月2日17时00分期间。
3.3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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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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