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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总装产线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6-01-3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无人机总装产线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总装产线(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用非招/公开谈判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无人机总装产线

2.2项目编号:ZC26G290019

2.3数量:

序号

招标项目分项名称

数量

1

飞行器装配生产线

1套

2

地面设备装配生产线

2套

 

2.4主要技术参数:

(1)生产线用于无人机飞行器的装配、焊接、调试,年产能需大于700套。无人机飞行器以本次技术要求中提到的型号作为基准,可满足重量、外形尺寸在20%上下浮动的其他型号无人飞行器的生产;

(2)生产线的可移动式工装工作台,最大承重能力不得低于100kg,工作台应可移动,且有锁紧装置。工作台应有至少1个防静电手环接口和接地装置;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货到招标方现场,到货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  资质证书;(不适用)

3.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  /  年~   /  年(   /  年~本公告发布日)具有至少   /  个(   /  万元以上)同类项目(   /  )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须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金额、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验收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不适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连续3个月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并额外准备一份在开标前递交文件资料时核验,否则不予接收)

(3)投标人提供的标的产地必须在中国关境内。

(4)投标人应有明确的经营场所,实缴资本不能为0,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能为0;须提供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或天眼查或企查查等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息报告或应用软件截屏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实缴资本不显示或显示为零的均为无效证明);

(5)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被招标人及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以及暂停合作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2日9时00分00秒至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00秒。

4.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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