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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机场南航机务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询比公告
2026-01-30

武汉机场南航机务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询比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武汉机场南航机务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武汉机场南航机务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1.2 项目编号:HBCZ-2401051009-26039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服务、限价:

1.5.1项目概况:武汉机场南航机务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选址武汉机场北工作区南航一期喷漆机库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10927.29㎡,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机库及配套室外工程等。

1.5.2采购范围:武汉机场南航机务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在南航武汉机务工作区地块范围内已完建筑的环境下,对本期建设项目及其影响进行安全评估评价,具体包含: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应急预案备案,并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1.5.3 采购限价:97666.67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安排资料收集、现场检测及报告编制等工作,报告交付时间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安全评价所需资料后30日内,并向甲方提供6份安全评价报告。详见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其他要求:

2.7.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备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2月2日起至2026年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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