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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综合保障用房及设备用房设计-谈判采购公告
2026-03-04

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综合保障用房及设备用房设计-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CZD2026-TP-0461/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综合保障用房及设备用房设计(项目编号:SCZD2026-TP-046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采购人为宝鸡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综合保障用房及设备用房设计:包括原急诊楼装修改造为综合保障用房及设备用房,原急诊楼为2006年竣工,建筑面积约2821.80平方米,地上三层,层高16.8米(一层4.5米、二层5.1米、三层7.2米),框架-钢结构(一、二层为框架,三层为钢结构),抗震等级7度;新建室外消防水池(容量1000立方米)及泵房等。建设单位:宝鸡市中医医院。工程地点:宝鸡市中医医院西关院区。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综合保障用房及设备用房设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附无设计质量事故承诺书。

3.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6供应商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设计过错事故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声明;

3.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8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4日17时00分到2026年03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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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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